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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修订食品中铝、砷和氯仿的最大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2    浏览次数:212    评论:0
导读

2021年3月22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司发布G/SPS/N/MYS/49号通报,修订1985年《食物规例》附表25中铝、砷和氯仿的最大允许残留限量,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生效。

  2021年3月22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司发布G/SPS/N/MYS/49号通报,修订1985年《食物规例》附表25中铝、砷和氯仿的最大允许残留限量,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化学污染物

最大允许限量 (mg/L)

当前限量

拟修正限量

0.04

0.1

0.001

0.005

氯仿

0.006

0.01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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