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际预警 » 正文

塞尔维亚修订食品声明标签和广告规则手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次数:872    评论:0
导读

2022年2月18日,塞尔维亚农林水利部修订食品声明、标签和广告规则手册。

  2022年2月18日,塞尔维亚农林水利部修订食品声明、标签和广告规则手册。主要内容如下:(1)食品的主要成分是一种或多种食品成分,并且该成分含量50%以上;或者消费者能够根据食品的名称联想到食品成分,均需要说明该成分的含量;(2)如果列出了原产国或产地,但主要食品成分的原产国或产地与该食品不一致,则必须标明主要成分的原产国和产地,或标明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原产地不同;(3)标明食品原产国或主要成分的原产国的方式在附件10a中列明;(4)原产国或产地标识方式规定不适用于受地理标志法、烈性酒法或葡萄酒法规定的地理标志、受国际协定保护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5)保质期和冷冻日期也要印刷方式标识在标签部分。该规则手册自《塞尔维亚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的次日起生效,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202/24/100564.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