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标准 » 食品标准 » 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绿茶茶氨酸等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74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绿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拟将海藻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国卫办食品函〔2014〕3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绿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拟将海藻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sohu.com
 
  附件:绿茶茶氨酸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绿茶茶氨酸
中文名称
绿茶茶氨酸
英文名称
Theanine
基本信息
来源: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绿茶

结构式:   

分子式:C7H14N2O3
分子量:174.2
生产工艺简述
以绿茶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0.4 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黄色粉末
茶氨酸含量 ( g/100g)
≥20
水分( g/100g)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Regulations/201405/16/67.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