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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4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8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8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12类食品9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2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12类食品9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2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淀粉及淀粉制品147批次,全部合格;食糖76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51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4批次,全部合格;饮料4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4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7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6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肉制品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后沙峪空港分公司经营的麻辣香肠,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北京英艳玛丽商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北京海上三个渔夫餐饮有限公司消毒、使用的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西藏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源北路分店经营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标称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窦店多福居饭庄经营的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东易(北京)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北京光辉世纪天天渔港餐饮娱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8.北京福庆楼烤鸭店消毒、使用的小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9.北京柏悦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老虎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0.标称涿州晟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鑫美永盛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乌鸡,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涿州晟发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该异议予以认可,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涿州晟发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11.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经营的鱿鱼,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北京一品渔乡民俗饭庄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18.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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