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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典型事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6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2    评论:0
导读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二批主题教育,从9月起至11月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联合行动过程中,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现将联合行动中的十起典型事例公布如下。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二批主题教育,从9月起至11月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联合行动过程中,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现将联合行动中的十起典型事例公布如下:

  一、执法案例(共5个)

  (一)案件查办组

  事例1:多部门联合作战,打掉“硫磺笋黑窝点”

  根据群众举报,在乐山市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山林中疑似有人用硫磺熏制竹笋,乐山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小组迅速部署,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指导下,金口河区、沐川县、马边县等区县迅速开展“笋山治理”专项行动。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深入林场开展巡查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执法车辆40余台次,共捣毁5个“硫磺笋”加工“黑窝点”,现场销毁不合格产品3.6万余斤,货值16万余元,立案2件,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通过对非法加工硫磺笋的严厉打击,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了笋山管理秩序,确保了竹笋加工的食品安全。

  事例2:沐川县综合执法局查处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19年10月7日,乐山市沐川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接举报后,汇同县公安局沐溪派出所民警对沐川县柑子巷双虎家私对面停放的车牌号为川ACS548的车后备箱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有42瓶外包装标识为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500ml/瓶,酒精度:50%vol的五粮春白酒。2019年10月8日,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品牌保护与售后服务管理部工作人员鉴定,上述销售的五粮春白酒为假冒该公司五粮春牌注册商标的商品。沐川县综合执法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五粮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春牌白酒42瓶,处罚款1万元。

  (三)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

  事例3:拉网式隐患排查,护航校园食安

  10月14日至16日,乐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市直属(管)32所学校进行了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采取查、看、听、验等方式,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内容,逐条逐项的对标检查,共排查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37个。督促相关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完善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通过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开展隐患排查,进一步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了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

  事例4:加强执法监督,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加强执法监督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全市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9月,农业执法人员在井研县开展兽药销售经营专项检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起。对明宏、骆氏鱼药经营部,鲍二哥兽药经营部,经营劣兽药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未售出的劣兽药共计120袋、22瓶,分别处以1856元、1140元、1029元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农业投入品质量,净化了农资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其他

  事例5:乐山市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查获利用废弃油脂制作火锅底料案并进行曝光,震慑餐饮从业者侥幸心理。

  乐山市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某火锅店涉嫌利用废弃油脂制作火锅底料。尽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当事人不配合,取证艰难。但是,案件办理人员通过收集该店的油脂进货票据、废弃油脂处理记录和票据等证据,同时对食用油脂的供货商、废弃油脂的收购方、火锅店会计等人员开展外围调查,从外围取证印证、固定食用油脂采购数量、废弃油脂销售数量、火锅底油使用数量,最终结合现场检查的实物证据令当事人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交代其违法经营的事实。该案涉案金额150余万元,案值12万余元,因当事人行为涉嫌违法,已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置。9月,通过乐山新闻网对该案件进行曝光,对规范餐饮市场秩序,打消从业者侥幸心理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正面案例(共3个)

  (一)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

  事例1:量化分级灭“C”来保底,“明厨亮灶”促提升

  乐山市紧紧围绕“落实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这一联合行动任务,把开展量化分级灭“C”行动和按要求实施“明厨亮灶”工作统筹安排,一同推进。全市中小学校930个食堂中,达到A级食堂服务标准的48个、B级餐饮服务标准的863个,全面消除了C级食堂。全市城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95%,持续推进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集体配送单位可视化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数量已达到167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

  事例2: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着力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峨眉山市投入26万元,推行生产经营主体50家,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创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市场主体通过以合格证的形式做出明示保证,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同时在农产品包装上张贴追溯码,通过扫描,即可对农产品主体信息和生产情况进行溯源,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监管,从而有助于更好地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树立质量标杆,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进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纽带,提振消费者信心具有重大意义。

  (三)其它

  事例3:乐山市开展农村群体性宴席在线监管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自联合行动开展以来,乐山市积极探索高效工作机制,在沙湾区推行农村群体性宴席在线监管试点,开发“食安掌上系统”,将“互联网+”与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相结合。通过在线监管,实现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申报“零次跑”、检查指导“标准化”、风险隐患“提前预警”。并将乡村餐饮服务提供者、举办者、消费者、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以网络化、智能化、制度化联系在一起,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又相互配合的食品安全责任网。让食品安全的触角深入到村、组每个角落,改变了过去农村执法效益低下,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而执法成本高等问题,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靶向性、精准性。截至目前,农村群体性宴席在线监管已动态监管乡厨178人、各类宴席1513次,不合格不规范的情况由试点初期的16.4%,下降到1%左右。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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