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证照分离”改革后 福建首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核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5    来源:福建日报    浏览次数:81    评论:0
导读

2日,龙海市绿兴果蔬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厦门海关所属漳州海关递交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短短十几分钟后就收到通过备案的通知。该份备案证明是“证照分离”改革后福建核发的首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本报讯   2日,龙海市绿兴果蔬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厦门海关所属漳州海关递交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短短十几分钟后就收到通过备案的通知。该份备案证明是“证照分离”改革后福建核发的首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要求,海关总署于12月1日起对海关涉及经营许可事项启动改革试点,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后,企业仅需提交一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海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即可核发备案证明,不再组织对企业开展专家评审,承诺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最快的当场即时办结。同时,新办法把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1912/05/8038.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