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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四个严格”措施保障大型商超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3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1003    评论:0
导读

为加强疫情期间绥化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黑龙江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四个严格监管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疫情期间绥化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黑龙江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四个严格监管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一、严格落实大型商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商品来源可靠。

  二、严格散装食品安全管理。经营散装食品必须加盖、加罩或用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请勿用手直接触摸”警示牌,并建议消费者购买事先称重成包的食品,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

  三、严格标签标注管理。现场制售产品必须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信息,标签不完整、包装破损的,不要购买。

  四、严格畜禽肉监管。经营活禽和禽肉要索取留存动物检验和检疫合格证明,经营生猪产品要索取留存“两证两章”及非洲猪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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