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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8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6    评论:0
导读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饼干、蛋制品、酒类、食糖、糕点、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糖果制品、乳制品17大类食品133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02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饼干、蛋制品、酒类、食糖、糕点、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糖果制品、乳制品17大类食品133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02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先帅新天地店销售的标称三匹驴子(中国)有限公司委托漯河市粮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宝岛米饼(芒果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太康县听生青田联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西安大秦御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河南珍知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坛酸菜火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45g/kg(粉条包),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桐柏县城关小崔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金麦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生煎面包,霉菌检出值为22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4.南召县温鑫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韭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5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林州市桂林镇桂林军芳面食馆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鄢陵县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浩昌御品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8CFU/250mL, 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7.鄢陵县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浩昌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5CFU/250mL、3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8.许昌帝豪饮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帝豪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9.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帅帅牛羊肉店销售的1批次羊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3.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0.卫辉市唐庄镇洋行1号饭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碟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中原国际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联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漯河市赢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半切吐司面包,霉菌检出值为45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2.新密市曲梁镇旭万润发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9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3.汝南县三桥镇惠家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唱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格格苏打烧烤味(发酵饼干)、1批次无蔗糖芝麻梳打(发酵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1.0g/100g、0.7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4.卫辉市唐庄镇林海酒家使用的1批次餐具(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5.开封信佑德商贸有限公司陈留西关店销售的标称温州本土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撕鸡排(麻辣味),总砷(以As计)检出值为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6.漯河市郾城区星期天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小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66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7.卫辉市唐庄镇晓明滋补烩面饭店销售的1批次卤羊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17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8.滑县上官镇接二连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榆树市九亿人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九亿人小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8.6%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民权县伯党乡王亚洁心连心超市销售的标称菏泽市福源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优质绵白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3.26g/100g,标准规定为1.5~2.5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漯河市召陵区全日鲜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氧乐果检出值为1.3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1.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郭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脆锅巴(勾魂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8.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8×104CFU/g、4.2×104CFU/g、1.7×104CFU/g、4.4×104CFU/g、3.1×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2.许昌照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顶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豆糕、1批次红豆糕、1批次板栗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0.38g/100g、0.74g/100g、0.5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3.郑州市管城区夕美多百货商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甲硝唑检出值为2.18×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4.洛阳民生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帝怡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5.洛阳民生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民生饮品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5CFU/mL、0CFU/mL、0CFU/mL、0CFU/mL、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CFU/250mL、5CFU/250mL、1CFU/250mL、10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6.洛阳民生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依露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CFU/mL、0CFU/mL、0CFU/mL、0CFU/mL、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CFU/250mL、2CFU/250mL、3CFU/250mL、3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7.开封市东润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京安门酒业有限公司委托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米黄金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9.0%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8.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浚县分店销售的1批次咸鸭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60CFU/g、900CFU/g、730CFU/g、370CFU/g、7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处置措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鹤壁、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滑县、永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0年10月2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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