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重庆公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涉及食品领域1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214    评论:0
导读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茶叶广告,广告中含有“茶叶,天然饮品,减肥降脂,抗氧化,防癌防辐射”等内容。经查明,当事人在食品广告中,虚构其减肥降脂,抗氧化,防癌防辐射功能作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第五十五条之规定,2020年7月,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元。

  广告,作为市民朋友了解产品最为直观的一个途径,从以前的电视中间插播广告,演变成了现在广告中插播电视,一条具有记忆点的广告能给商家带来巨大的关注和利润。不少的商家为了博取更多的关注,不惜打一些“擦边球”广告,有的甚至还跨越了法律的限制,非法广告层出不穷,我们重庆市场监管绝不会坐视不管!

  2020年,重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药品、医疗、食品、房地产、教育服务等重点领域广告,强化执法办案,广告市场环境不断净化。为进一步宣传广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别违法广告能力,现从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选出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其中,涉及食品领域1个。
 
  涪陵区林家茶叶经营部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茶叶广告,广告中含有“茶叶,天然饮品,减肥降脂,抗氧化,防癌防辐射”等内容。经查明,当事人在食品广告中,虚构其减肥降脂,抗氧化,防癌防辐射功能作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第五十五条之规定,2020年7月,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元。
 
  涉及百姓生活健康消费的事情,对重庆市场监管而言事再小也是大事,对于这些非法广告,我们将严打彻查,不留隐患!势必还重庆市民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11/27/7803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