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5期)2020年 第9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67    评论:0
导读

近期,在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类食品422批次样品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近期,在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类食品422批次样品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库尔勒金桥宜品超市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12/07/78726.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