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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区团购经营!南京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69    评论:0
导读

今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让“社区团购菜”这一新型消费载体迅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电商平台纷纷加入蔬果社区团购这个新生的电商“江湖”。

  今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让“社区团购菜”这一新型消费载体迅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电商平台纷纷加入蔬果社区团购这个新生的电商“江湖”。

  实惠虽然看得见,但经营还需规范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喊话”电商平台:食品安全大如天,合规经营首当先!

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

  《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

  根据《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简称平台经营者)以“菜品社区团购”模式从事经营活动提出如下合规告知:

  一、鼓励为保障我市市民生活所需菜品等商品供应充足、质量安全探索开展的经营创新活动,惠民、便民;实现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监管部门多赢的目标。

  二、平台经营者应当主动办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所经营商品依法需取得许可的需获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食品团购活动的,应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

  三、平台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和许可信息的核验和更新,督促其“亮照、亮证、亮标”。

  四、“菜品社区团购”的“团长”(负责人)视情应办理相应的市场主体登记,平台经营者应加强对“团长”的有效管理。

  五、平台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因此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实施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六、平台经营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义务,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相关的审查登记、信用评价、交易信息保存等工作;应按不同品种的要求索票索证并完备商品追溯体系。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还应当取得《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

  七、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商品及服务准确、清楚表述。不得虚构断货、抢购、优惠,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附带赠品或服务的应明示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优惠措施应明示优惠范围、期限和内容。

  八、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还应当自觉接受商务、金融、环保、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监管。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尤其要审慎评估、谨慎推出先付款后进行分次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及时处置与经营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

  对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以“菜品社区团购”模式从事经营活动,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黄明春副局长表示,必须时刻树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意识,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要做到加强政治学习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要稳妥开展菜品社区团购项目;

  要积极规范自身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当天,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组织阿里巴巴、美团、滴滴、苏宁、在南京等电商社区团购相关负责人,召开了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座谈会,根据《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对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如何强化合规经营进行了详细解读。

  除了纷纷表态会积极反应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之外,与会电商平台的负责人还在《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上签字,承诺将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开展有序良性竞争,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团购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关键词: 电商,疫情,生活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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