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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14    来源:费县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717    评论:0
导读

近日,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马庄镇大集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起未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经现场检查发现宋某某私自销售印度尼西亚进口冷冻带鱼,未提前24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如实填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经营,不能如实提供相关证明,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目前,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马庄镇大集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起未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经现场检查发现宋某某私自销售印度尼西亚进口冷冻带鱼,未提前24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如实填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经营,不能如实提供相关证明,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目前,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五个必须”(必须提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情况,必须实现全程可追溯,必须严格防疫消杀和人员防护,必须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必须严格应急情况处置)要求,切实承担起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下一步,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录入“山东冷链”系统、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临指办报〔2020〕51号),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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