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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浏览次数:456    评论:0
导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做好“暖心实事”,促进城关区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日前,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百日综合整治行动中,着重解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经营单位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做好“暖心实事”,促进城关区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日前,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百日综合整治行动中,着重解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经营单位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

 

  一是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清理和规范,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清查,切实掌握食品经营主体情况。

 

  二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及重点企业全面开展线索排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问题。以是否亮照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为重点,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的食品经营户要依法严查;对无证无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三是着重对辖区内所有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核发的登记证(卡)进行全面摸排,督促各经营户按照规定进行自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撤销登记证(卡);符合“三小”条例要求的小经营店、小摊点全部换发登记证(卡)。

 

  四是落实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登记“告知承诺制”,免于现场核查,登记证(卡)发放后30日内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收回登记证(卡)。

 

  五是开展小作坊综合治理,以新修订的《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点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规范小作坊,集中整治私自改变生产加工条件,包括变更专间、变更设备等特别是糕点类、肉制品、面制品等市场需求量较大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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