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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的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8    来源:汉中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861    评论:0
导读

进入夏季以来,雨水丰富,是野生蘑菇的生长旺季,也是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的易发期。为避免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汉中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进入夏季以来,雨水丰富,是野生蘑菇的生长旺季,也是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的易发期。为避免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汉中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汉中市野生蘑菇种类繁多 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发病最快10分钟,最长24小时。中毒表现有:发热、恶心、呕吐(血)、腹胀、腹泻,便血,重者可出现幻觉(听)、狂躁、抽搐、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着一些“煮沸可去毒”“大蒜可解毒”“银针可验毒”“经验可识毒”经证明并不可靠,预防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或其他野生植物。一旦误食野生毒蘑菇或其他野生植物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汉中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渠道的野生蘑菇。从事蘑菇等食品加工销售,应确保可食蘑菇中不得混入有毒品种。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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