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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虚假违法广告,罚你没商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286    评论:0
导读

今年以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广告导向监管,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维护全区广告市场秩序。上半年,该局累计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5宗,罚没超200万元。

  今年以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广告导向监管,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维护全区广告市场秩序。上半年,该局累计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5宗,罚没超200万元。

 

  为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强化警示震慑

 

  推动以案释法、以案促治

 

  现该局公布5宗典型案例,涉及食品领域2个案件如下:

 

  保健食品不得宣称能预防、治疗疾病

 

  广州xxx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益彤牌益生菌粉(桔子口味)”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双向调节、预防宝宝的常见肠道疾病(如便秘、腹泻)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十八条第(二)项”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构成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4.9万元。

 

  加盟招商广告不得无风险提示

 

  广州xx健康研究有限公司其网站发布”禧善堂养生汤“餐饮招商广告,含有”酒楼餐馆,嵌入式联盟,销量翻番“”投入小!低成本开店,获利丰厚,总部直营店经营一键复制,成功已在眼前!“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招商广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广告内容“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万元。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如对所购买的商品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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