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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虫草店里一仓库的自泡酒?!还有违禁的鱼翅过期的参……严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1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551    评论:0
导读

8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九号查酒”行动,突击检查了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的中兴参茸虫草店。执法人员对店内涉嫌违法经营的酒类进行清点,共查获23瓶无中文标签的洋酒和红酒、1瓶涉嫌假冒的茅台酒以及84罐无标签标识的自泡酒;同时,在现场发现了14盒超过一年保质期的高丽参以及6片野生鲨鱼鱼翅。以上涉嫌违规经营的酒类和参茸虫草制品的货值超10万元。

  近年来,随着养生风潮的兴起,药材浸泡酒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因饮用自泡酒发生中毒及死亡的事故频率也增加了!为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加强对“自泡酒”的监管。

 

  8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九号查酒”行动,突击检查了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的中兴参茸虫草店。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首先对该店的经营资质、酒类标签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该店铺除了销售进口洋酒和红酒外,在展示区和二楼仓库还发现了大量成分不明的自泡酒。经询问,店铺负责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及销售单据,并宣称店里的自泡酒为“非卖品”,是自用或用于赠送友人。但现场的自泡酒规格统一且数量远超正常自用范围,部分自泡酒上贴有功效和价格标签,店铺负责人无法对此做出合理解释。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店内涉嫌违法经营的酒类进行清点,共查获23瓶无中文标签的洋酒和红酒、1瓶涉嫌假冒的茅台酒以及84罐无标签标识的自泡酒;同时,在现场发现了14盒超过一年保质期的高丽参以及6片野生鲨鱼鱼翅。以上涉嫌违规经营的酒类和参茸虫草制品的货值超10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对涉嫌假冒商标、超范围经营、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单位,酒类流通环节禁止销售自泡酒,凡标示为“非卖品”或宣称自用的酒类,不得在经营场所内陈列展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在售商品,并依据有关法律严格处置。我们也呼吁市民不要盲目饮用自制泡酒,不要盲目迷信民间偏方,尤其是俗称的自泡药酒,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科学检验,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盲目饮用可能造成身体损害!如果一不小心中毒了,要立即停止饮用问题药酒,并马上催吐,减少毒物吸收,并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尽快前往医院抢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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