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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四个最严” 全力守护食药安全 ——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第十五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4    来源:沾化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533    评论:0
导读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现按照《意见》要求,公布第十五批典型案例。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现按照《意见》要求,公布我局第十五批典型案例。

 

  1.滨州市沾化区本村造型理发店未按规定贮存化妆品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1年6月2日,经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了1盒超过使用期限的媞纳斯深层净润清洁膏(净含量为120g,限用日期为2021年3月21日),处于待售状态,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商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证或备案证复印件、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小票、进货台账、销售记录,当事人均未能提供。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当事人贮存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予以扣押。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1盒超过使用期限的媞纳斯深层净润清洁膏;3、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2.滨州市沾化区雪勇干果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1年5月10日,我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滨州市沾化区雪勇干果水果店经营的韭菜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6月11日,我局收到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04元,上缴国库。

 

  3.沾化区冯家建华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5月11日,我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沾化区冯家建华超市经营的孔府宴花生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6月11日,本局收到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70元,上缴国库。

 

  4.滨州市沾化区赵花荣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1年4月27,本局委托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日对当事人经营的韭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5月21日,我局接到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7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02.67元上缴国库。

 

  5.滨州市沾化区王振红蔬菜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本局委托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对当事人经营的芹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5月21日,我局接到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0.64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00.64元上缴国库。

 

  6.滨州市沾化区高芝祥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1年4月27日,本局委托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韭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5月21日,我局接到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02元上缴国库。

 

  7.滨州顶好荔粥记餐饮有限公司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1年03月31日,本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滨州顶好荔粥记餐饮有限公司采购和使用的豇豆和皮皮虾进行了监督抽检。2021年4月22日,我局接收到由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依法申请复检;2021年5月26日,当事人收到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出具的《复检报告》,复检结果为不合格。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1000元,上缴国库。

 

  8.山东滨州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4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两江新区快闪乐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山东滨州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规格为200克/袋的“八号地”山楂条开展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5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中山坦洲分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滨州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20-12-02 ,规格为118克/包的“奥赛”酵素山楂(果糕类蜜饯)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格200克/袋的“八号地”山楂条2袋;2.没收违法所得795.26元;3.罚款6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5795.26元,上缴国库。

 

  9.张炳星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和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2021年04月10日,我局接到投诉,经查发现当事人张炳星涉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和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现查明:当事人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和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2021年7月1日,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82.9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1182.9元,上缴国库。

 

  10.滨州市沾化区下河乡新焦点超市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对当事人经营的芹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4月23日,我局接到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76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02.76元上缴国库。

 

  11.滨州市沾化区幸福家园美食城涉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1年3月24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滨州市沾化区幸福家园美食城采购的黄豆芽进行了抽样检查。2021年4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滨州市沾化区幸福家园美食城送达了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2021S0300402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AB)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46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00.46元,上缴国库。

 

  12.滨州市沾化区乐贝多幼儿园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案

 

  2021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滨州市沾化区乐贝多幼儿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滨州市沾化区乐贝多幼儿园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09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21年3月1日开学以来,该公司为部分学生提供就餐服务,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用于经营食堂的冰柜、保鲜柜、消毒柜和燃气灶进行了现场查封。滨州市沾化区乐贝多幼儿园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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