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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整改!中山监管哥突查中山中专,发现禁用食品添加剂、售卖“三高”食品和少儿慎用饮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7    来源:中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601    评论:0
导读

9月15日下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不打招呼方式,对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餐厅水吧及校内食品小卖部开展突击检查。

  9月15日下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不打招呼方式,对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餐厅水吧及校内食品小卖部开展突击检查。

 

  据了解,该校共有两个食堂,分别由珠海市中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珍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食品小卖部由中山置禾连锁超市承包。

 

  经检查发现,该校食堂存在以下问题:

 

  粗加工间对外窗户未安装防蝇纱窗;

 

  绞肉机表面积满污垢,出肉口残留肉碎未及时清理,有异味;

 

  轧面机轮轴生锈,出面口污垢多;

 

  烹调区味料台调味料外包装上布满油污;

 

  违反《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使用复配型乳化剂蛋糕油等食品添加剂,且未按要求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两食堂餐厅水吧均未提供自制饮品原料的索票索证资料。

 

  此外,检查组还发现该校小卖部销售大量香辣豆豉鱼、海沙鱼、盐焗鸡翅、薯片等“三高”食品和少年儿童慎用的红牛、东鹏特饮等功能性饮料。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立即责令学校及承包商在7日内完成整改,对小卖部销售的“三高”食品和少年儿童慎用的功能饮料立即停售并作下架处理。检查组将持续跟进该校整改进度,突击开展“回头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促五桂山分局加大对辖区内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力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

 

  检查组强调,学校一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令)要求,严把食品小卖部食品进货关,不得采购和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及其他“垃圾食品”。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市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严控食品加工操作关,严把食品营养质量关,确保学生吃得安全、营养、健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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