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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有人偷偷卖毛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4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646    评论:0
导读

2021年6月22日 ,上海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店有待销售毛蚶。经查明,当事人是一家果蔬店,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的零售,于2021年6月20日购得5kg毛蚶。至案发,当事人未销售出毛蚶,无违法所得。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已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

  1988年上海甲肝大流行,全市共计有29万人患病。调查显示,居民习惯生食被病毒污染的毛蚶是造成流行的主要因素。上海市人民政府早就明令禁止售卖毛蚶,没想到在2021年的今天,上海竟然还有人卖?!

 

  案情提要

 

  2021年6月22日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店有待销售毛蚶。经查明,当事人是一家果蔬店,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的零售,于2021年6月20日购得5kg毛蚶。至案发,当事人未销售出毛蚶,无违法所得。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已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

 

  法律分析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18〕24号)“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现就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通告如下:二、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的规定,当事人对外销售毛蚶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四)市人民政府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构成了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温馨提示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对本市为了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而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做出了规定:

 

  1.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和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贝壳类水产品。

 

  3.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

 

  4.禁止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以及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

 

  5.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如您发现饭店、市场内售卖毛蚶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的,请通过12315热线或者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供稿:闵行区市场监管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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