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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这种销售行为,最高罚款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0    来源: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9    评论:0
导读

入驻外卖平台的商家未依法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标志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致使未成年人能轻易通过手机网络购买到酒类产品,严重危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入驻外卖平台的商家未依法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标志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致使未成年人能轻易通过手机网络购买到酒类产品,严重危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6月底,邗江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两地市场监管局先后收到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要求严格监管线上销售酒类产品行为。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内商家销售酒类产品专项整治。

 

  1.明确整治重点。由分管局长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检察建议书》列举的6家外卖店实地检查,督促其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对辖区内有酒类销售的外卖商家组织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检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标识。

 

  2.注重平台自治。主动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对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食品经营户,由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统一添加“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提示;对餐饮经营户,由平台一线服务人员逐户上门口头通知,督促整改到位。相关平台正研究通过技术措施从年龄上对酒类产品购买者予以限制。

 

  3.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微信群发功能,向辖区内外卖酒类经营者发送提示。在含酒类经营的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中,向申请者告知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要求经营者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在日常巡查中,及时提醒售酒的商家履行主体责任,即查即改。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执法检查纳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经营者从严查处。同时呼吁家长、学校、经营者及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饮酒;

 

  2.酒类商品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标志,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

 

  3.市民如发现酒类商品经营者未悬挂此类标志或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手机APP等)或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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