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曝光违反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典型案件 (第一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9    来源:天津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835    评论:0
导读

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专”“五不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现曝光一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典型案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的案件。

  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专”“五不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委现曝光一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典型案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的案件。

 

  一、天津萨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进口冷链食品“五不准”规定案

 

  2021年1月14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在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工作中发现,天津萨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新西兰进口冰淇淋,未录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系统,且店内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无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河西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告知该公司负责人章某进口冷链食品“五不准”要求,并在随后的约谈中向其出示《关于印发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多次督促,当事人仍未作出任何整改。1月20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当事人店铺,该公司负责人章某随后擅自撕毁封条,河西区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章某给予“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二、天津市蓟州区鑫达水产品经营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1年5月,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天津市蓟州区鑫达水产品经营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正在经营的进口冷冻猪肘和冷冻生南美白虾的进货查验票据和相关文件。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2021年8月11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天津市北辰区德福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1年12月,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北辰区德福酒楼检查时,在该酒楼冷库内查获进口冷冻龙虾三箱。上述进口冷冻龙虾未标示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且未录入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该酒楼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无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021年12月6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中“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职责分工”的规定,将当事人未执行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防疫规定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112/29/98620.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