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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转基因原料不标示,要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南充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180    评论:0
导读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食品生产企业在加工食品中使用了转基因原料,但未明确标示,现已立案调查。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食品生产企业在加工食品中使用了转基因原料,但未明确标示,现已立案调查。

 

  该局执法人员在高坪区某食品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糕点生产,并使用“嘉福源”牌一级大豆油(配料:100%大豆油,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9日),但该企业生产的产品标签上及厂区内均未显著标示“使用转基因大豆油”。

 

  经核查,该企业涉嫌使用转基因原料不标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现正进一步调查处理。

 

  说了这么多,到底啥是“转基因”食品呢?

 

  小贴士

 

  转基因食品,是指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或几种外源性基因转移某种特定的生物体中,并使其有效地表达出相应的产物(多肽或蛋白质),此过程叫转基因。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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