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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投诉热点分析及典型案例(食品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浏览次数:736    评论:0
导读

1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盘点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伴随新业态、新模式、新政策的出现,消费维权形势也发生较大变化。在传统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中,食品安全有待加强。

  1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4,861件,同比增长6.37%,解决836,072件,投诉解决率80.0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1,592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0,675件,加倍赔偿金额1,181万元。全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31万人次。

 

  盘点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伴随新业态、新模式、新政策的出现,消费维权形势也发生较大变化。在传统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中,食品安全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但仍有一些不法经营者唯利是图,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经营者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甚至售卖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二是夸大宣传,比如宣称低卡食品,实际远超标准要求等;三是夸大保健食品功能,比如宣传预防或者治疗疾病;四是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腹泻、中毒等人身伤害;五是一些社区团购出售低价食品,无检疫证明,进货渠道不明,存在安全风险。

 

  例如,2021年2月7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于1月26号通过社区团购平台购买五花肉片,到货后为冷冻状态,第二天解冻后,发现不是新鲜肉,肉皮可以轻易撕掉,还有异味。消费者在手机上未找到平台的售后端口,只能到提货点要求团长通过平台退货退款,团长前后申请了三、四次,对方都不退货退款。消费者认为部分商家打着社区团购的幌子,售卖三无产品,坑害消费者,社区团购平台相关产品页面介绍很少,没有客服售后,也没有商家的任何信息,出现问题无法有效解决,遂投诉至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退款。

 

  2021年5月4日,贵州省毕节市消费者刘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包饼干,回家后与家人共同食用,刘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吃完以后感觉该饼干味道跟正常的差别很大,结果发现该饼干已过期了,遂向毕节市七星关区海子街消协分会进行投诉,请求帮助维权。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投诉方向消费者支付医疗检查费用1625元,并赔偿1500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超市予以立案查处。

 

  【消协意见】

 

  食品安全无小事,经营者不能心存侥幸,丧失公德。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生产加工流程,严格执行食品查验和记录制度,做好食品运输及贮存工作。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对影响消费者安全、与其购买决策有重要影响的配料情况,进行显著提示,依法处置临期食品,杜绝隐瞒、夸大等不实宣传。消费者要注意选择正规购买渠道,查看食品标签内容、检验检疫证明等,远离低价低质食品。通过社区团购选择食品的,要慎重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避免参与个人微信团购群,注意保留食品介绍、服务承诺、团聊记录、支付凭证等。因所购食品致病,要及时就医,并获取有效维权证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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