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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新“国标”来了!这些事可能会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4    来源:武汉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945    评论:0
导读

2022年2月22日,餐饮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后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目前,武汉的许多餐饮人正处于蛰伏的状态,等待花开的过程里,咱们也要加强自身素质。

 

  2022年2月22日,餐饮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后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划重点

 

  重点一:


  首次对餐饮服务下定义

 

  作为我国首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规范》对首次对餐饮服务做出了定义: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或食品和消费设施的服务活动。

 

  这个定义

 

  也十分明确的解释了餐饮服务的内容

 

  重点二:


  对半成品做出定义

 

  《规范》里明确,半成品是指初步或者部分加工,尚需进一步加工的非直接入口食品。

 

  与此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比,这个定义增加了非直接入口的限定。

 

  这就排除了

 

  一些未形成销售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

 

  定义更加严谨规范

 

  重点三:


  增加了生食蔬菜、水果清洗消毒的方法

 

  沙拉,水果拼盘,这些餐食中的生食蔬菜、水果,因为没有经过高温烹饪,直接入口,所以对食材的卫生要求很高。

 

  《规范》规定,生食蔬菜、水果和生食水产品原料应在专用区域内或设施内清洗处理。

 

  这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没有专门开辟生食蔬菜和水果的清洗区域,而是随便就在初加工间的洗菜池清洗的话……你们懂的!

 

  另外

 

  在附录中

 

  《规范》也对生食蔬菜、水果清洗消毒的具体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重点四:


  增加了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的规定

 

  一句话!简洁明了!

 

  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需要显著标示或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

 

  绝对不可以

 

  和其他食品混放哦!

 

  重点五:


  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出了更多要求

 

  《规范》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重点六:


  强制要求食品处理区从业人员不应化妆

 

  餐饮从业人员能不能化妆呢?《规范》告诉你!根据规定,食品处理区内从业人员不应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应化妆。

 

  又来敲黑板了!

 

  以前的规范中只是建议从业人员不宜化妆,而这次,《规范》则是将不能化妆作为强制要求。所以,各位爱美的小姐姐们,做美食的时候还是素颜,下班了再化妆吧!

 

  另外

 

  《规范》也扩大了佩戴口罩的从业人员范围。根据要求,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都要佩戴清洁的口罩,且口罩应遮住口鼻。

 

  重点七:


  明确留样要求

 

  《规范》规定,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对每餐次或批次的易腐食品成品进行留样。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

 

  应不少于125g

 

  再次敲黑板!

 

根据《规范》规定,餐饮的留样只需要对易腐的食品进行留样,其他食品则无需留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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