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 第12期】河北省依托电子合格证形式, 探索“两菜一蛋”全程追溯管理新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54    评论:0
导读

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紧紧围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品种,明确任务,部门协同,会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对韭菜、芹菜、鸡蛋产品探索开展全程追溯管理新模式。现将有关经验做法编发简报,供各地借鉴参考。

  编者按: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紧紧围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品种,明确任务,部门协同,会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对韭菜、芹菜、鸡蛋产品探索开展全程追溯管理新模式。现将有关经验做法编发简报,供各地借鉴参考。

 

  2021年10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管理平台对接并上线运行。两平台的对接,为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奠定了技术基础。12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落实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机制。以“韭菜、芹菜、鸡蛋”为重点,全面提升河北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总的要求是,以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为核心,把住产地和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两个关键环节。3种产品上市交易时,生产者要出具电子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进入市场时,3种产品要附带合格证,市场开办者要主动查验、留存合格证。市场销售者要出具统一的市场销售凭证。严禁生产、销售问题“韭菜、芹菜、鸡蛋”,严禁不附带合格证流入市场,严禁不附带市场销售凭证流出市场。外地进入河北市场的这3种产品要参照执行。主要措施有:

 

  一是建立生产主体名录。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韭菜、芹菜、鸡蛋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主体进行充分摸排,在建立纸质档案基础上并全部纳入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3种产品的规模生产主体被纳入追溯管理。

 

  二是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制度。要加大培训与指导工作力度,督促生产主体按照“委托检测、自我检测、内部质量控制”等方式,在自我负责、自我承诺的基础上开具电子合格证。省级食用农产品追溯示范县和省级合格证推进示范县要对韭菜中毒死蜱和腐霉利、芹菜中克百威和氧乐果、鸡蛋中氟苯尼考和喹诺酮类等高风险参数加大检测力度,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产地准出。

 

  三是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大型超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责任,查验留存合格证,无法提供合格证的不得入市销售。查验结果要反馈给省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管理平台,以便两部门平台核对。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生产主体产地准出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主体是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是否按照要求持续规范开具合格证,严防开具虚假的合格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市场准入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查验、留存合格证的,要责令改正,限期改正。

 

  五是加强监管协同。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会商,对3种品种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情况进行分析调度,督促指导3种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市场开办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外来输入的3种产品,发现问题也要按程序进行通报。

 

  根据计划,今年5月份,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韭菜、芹菜、鸡蛋市场准入试点,纳入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管理平台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全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先行先试。6—11月,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逐级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203/11/10283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