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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涉及食品领域2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5    来源: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浏览次数:945    评论:0
导读

为进一步提升维权效能,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协同共治,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市开展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从推选的27个案例中综合评析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群体性、影响性的10个案例作为“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提升维权效能,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协同共治,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市开展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从推选的27个案例中综合评析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群体性、影响性的10个案例作为“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案例2起,如下:

 

  二、谭松等团伙销售假贵州茅台酒案

 

  2021年4月12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处置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向柳北区“回收礼品老酒”店销售疑似假贵州茅台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发现,谭松正在推销的5瓶茅台酒中的一瓶与王朝华1小时前销售给该商家的4瓶茅台酒中的一瓶,生产日期、批次、物流码全部相同。

 

  经查实,谭松、王朝华等人销售的上述茅台酒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以假充真的贵州茅台酒。执法人员从其涉案物品存放场所查获假贵州茅台酒74瓶和销售记录明细1本,显示上述假贵州茅台酒销售区域涉及全国多地市,涉案金额为23.24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查办。经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谭松等团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做了相应的处罚。

 

  消费提示:当事人受利益驱使,突破法律底线,受到法律制裁,给不法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双眼,谨慎理性消费,当遭遇不合理、不合法消费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

 

  八、柳城县鑫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1年5月11日,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消保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柳城县沙埔镇鑫唐食品经营部向老年人销售钙片、鱼油等保健食品,其父母听信商家可治疗糖尿病等老年人常见病的宣传,购买了2000元保健食品,并不再服用治疗糖尿病药物,请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经查实,该经营部通过发放鸡蛋、面条、粉丝、红枣等小礼品吸引老年人聚集到其经营场所,在现场播放内容为“将所售商品搭配一起吃,不会被疫情影响,不会得肺炎”“患上糖尿病的长辈完全可以吃枸杞蜂蜜,因为它里面没有任何的糖,没有任何果糖……”等宣传视频,鼓动老年人购买其商品。但根据该经营部提供的检验报告标明,其所售枸杞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达62.18%,商品成分与宣传不符,属于对销售的商品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且无法提供所宣称功效的证明材料。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预包装食品,罚款2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不法分子就是抓住老年人盼望身体健康,希望不必吃药也能治病的心理,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给老年消费者冼脑,最终落入消费陷阱。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应谨慎参与各类会议式促销活动,警惕可包治百病的“神奇食品”等广告宣传,理性消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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