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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4    来源: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浏览次数:411    评论:0
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监管,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结合“春雷行动2022”未成年人保护执法行动,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监管,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结合“春雷行动2022”未成年人保护执法行动,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一、


  重点检查事项

 

  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重点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购进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再进行二次销售的行为。

 

  2.标签标识:重点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印制有产品配方注册号:“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文标签标识是否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广告宣传是否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以及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是否存在将“蛋白饮料”、益生菌或其他非奶粉产品当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等行为。

 

  3.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专区专柜存放销售、是否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是否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

 

  二、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春雷行动2022未成年人执法保护行动开展以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共查处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标识、虚假宣传、婴幼儿配方乳粉与普通食品混放等违法违规案件7件,目前已结案4件。

 

  三、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时要重点查看以下几项内容:

 

  1.婴幼儿配方乳粉只包含1段、2段、3段奶粉,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外包装上都应印制有配方注册号“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蛋白粉、益生菌等固体饮料、4段奶粉、调制乳粉等均不属于婴幼儿配方乳粉范围。

 

  2.食品经营店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3.通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渠道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只能由消费者本人通过网购保税渠道下单并直接邮寄给消费者,不允许食品经营店使用“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的模式进行二次销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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