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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定向组织申报“广东省非洲猪瘟科技应急防控专题”的通知 (粤科函农字〔2019〕94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2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浏览次数:294    评论:0
导读

非洲猪瘟疫病蔓延快速,严重影响我国养猪业健康发展。广东省是猪肉生产消费大省,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病,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生猪有效供应,省科技厅启动“广东省非洲猪瘟科技应急防控专题”申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
 
  非洲猪瘟疫病蔓延快速,严重影响我国养猪业健康发展。广东省是猪肉生产消费大省,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病,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生猪有效供应,省科技厅启动“广东省非洲猪瘟科技应急防控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委托说明
 
  非洲猪瘟是我国的一类动物疫病,防控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对高致病性微生物的管理规定,研究单位须具备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条件或非洲猪瘟检测资质,并在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方面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本专题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
 
  鉴于华南农业大学取得了“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广州)”资质,在非洲猪瘟等高致病病原和动物重大疫病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科研条件,可为开展非洲猪瘟相关研究提供安全保障,提升非洲猪瘟防控水平,推进我省非洲猪瘟防控的科技成果覆盖中南六省,辐射全国。专题拟委托华南农业大学作为专题的牵头承担单位,下设三个项目,项目一:非洲猪瘟应急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二:非洲猪瘟精准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三:非洲猪瘟疫苗创制及防控制剂研究及应用,分别由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农科院动物卫生所、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牵头承担,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联合攻关。其中,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被列为广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单位;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已与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药研究所共同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制,可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具体涉及非洲猪瘟的实验研究,应由符合相应资质的参与单位负责实施。
 
  项目执行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管理政策,确保生物安全。研究内容应紧扣我国非洲猪瘟疫情的发展动态进行,经业内权威专家论证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对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进行优化调整。
 
  二、专题内容
 
  项目一:非洲猪瘟应急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专题编号:20190211)
 
  (一) 研究内容。
 
  1.研究非洲猪瘟防控体系,明确防止病毒传入养殖场的关键环节及参数,制定涵盖消毒预防、监测、人员管理及环境控制、处置技术建议等指标的生物安全综合防控规程、应急预案,形成非洲猪瘟的应急综合防控措施。
 
  2.明确生物媒介蜱、生产环境中猪血液、粪便、饲料、水、生猪运输工具等风险点的控制方法;跟踪评估无害化处置的方法和效果。
 
  3.评估传播途径中,如生物媒介蜱等、生猪运输工具车辆、相关人员、屠宰各环节的相关猪肉及血液、生猪交易流通环节的相关猪肉产品的传播风险;结合该病的传播特点和我省地理气候数据,明晰各个传播途径的传播风险,构建非洲猪瘟预警模型。
 
  4.针对非洲猪瘟疫情及非洲猪瘟病毒的特点,开展系统的分子流行病学、血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研究,及时掌握非洲猪瘟病毒的流行变异情况和生物学特性。
 
  5.利用生物技术手段,创制抗性种群新材料。
 
  6.筛选非洲猪瘟病毒与免疫或毒力相关的蛋白,解析蛋白的功能。
 
  7. 筛选适合不同用途的有效的消毒药物,建立合理高效的消毒方式。
 
  (二) 考核指标。
 
  1.以每半年的形式汇报相关阶段性成果,最终制定广东生猪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控规程、应急预案各2~3套。
 
  2.提供可执行的非洲猪瘟综合防控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套,并在5~10代表性养殖场的推广示范。
 
  3.根据疫情形势,每半年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非洲猪瘟流行动态、风险评估及对策的报告。
 
  4.解析非洲猪瘟发生与流行的关键风险因素,明确各个环节的风险因素分布、动态变化特征及在疫病流行中的作用。
 
  5.建立无害化处理的方法1~2种,并在1~2个养殖区域推广示范。
 
  6.创制1~2个抗性材料;筛选与免疫或毒力相关的非洲猪瘟病毒蛋白2~3种。
 
  7.利用深度测序技术测定非洲猪瘟病毒全基因组5~10个,病毒主要功能基因序列20~30个。
 
  8.筛选有效的消毒制剂3~5种。
 
  9.发表高水平论文5~10篇;出版非洲猪瘟科普手册1~2本。
 
  (三)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拟委托华南农业大学牵头承担。华南农业大学具有开展非洲猪瘟研究的基础条件:2019年2月27日,学校获批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成立了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学校建有我国动物疾病检测领域的首个获得国家认可证书的农业院校诊断中心(CNAS L8246),通过了省疫控中心组织的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测试,已协助政府完成了大量检测任务;建有国内农业院校首个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CNAS BL0011),该实验室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可同时进行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研究。
 
  项目二:非洲猪瘟精准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专题编号:20190211   )
 
  (一) 研究内容。
 
  1.基于核酸水平的非洲猪瘟快速、精准检测技术,基于抗原抗体水平的非洲猪瘟快速检测技术,实现在不同需求情况下(如养殖场、实验室、屠宰场等),快速、精准、多靶标检测。
 
  2.鉴于非洲猪瘟临床存在与其他病原相似的感染情况,建立非洲猪瘟病毒与其他病原鉴别诊断多重PCR鉴别检测方法。
 
  3.现有检测方法进行系统比对,并提供科学建议。
 
  (二) 考核指标。
 
  1.开发非洲猪瘟快速、精准检测技术和方法4~6种,建立常见猪病鉴别检测多重PCR检测技术1~2种。
 
  2.申请高质量发明专利5~8件,授权高质量发明专利1~2件,组装诊断试剂盒2~3个。
 
  3.发表高水平论文3~5篇。
 
  (三)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拟委托广东省农科院动物卫生研究所牵头承担。该所长期开展动物疫病防治理论和技术研究、人兽共患病的传播机制和防控技术研究、动物源性食品卫生检验技术研究、养殖环境的生物安全体系研究、新型兽用诊断技术与方法研究、新型兽用疫苗及药物研发与产业化。自2013年起受农业部门委托对华南地区非洲猪瘟这一外来病进行监测,2018年我省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被列为定点检测单位,开展全省检测监测工作。建有广东省畜禽疫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兽医公共卫生公共实验室、农业部兽用药物与诊断技术学科群广东科学观测实验站、广东省动物疫病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南地区动物病害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平台。
 
  项目三:非洲猪瘟疫苗创制及防控制剂研究及应用(专题编号:20190211)
 
  (一) 研究内容。
 
  1.利用基因编辑和同源重组等技术构建不同类型的非洲猪瘟病毒毒力基因缺失株,筛选减毒疫苗候选株,评价其安全性和免疫效力,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中试。
 
  2.利用转录亚基因组mRNA的方式表达多个外源基因的病毒载体,同时表达两个或以上非洲猪瘟病毒保护性抗原基因,构建载体疫苗,评价其免疫效力和保护性,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申请中试。
 
  3.研制预防药物及消毒剂等消杀制剂。
 
  (二) 考核指标。
 
  1.建立非洲猪瘟发病模型,研制新型疫苗候选株3~5株,研究HLJ18株疫苗的生产工艺技术,完成免疫效果评价,并按照新疫苗推广使用的有关规定,申请临床中试。
 
  2.构建基于猪蓝耳病毒感染性克隆、甲病毒等病毒载体疫苗,表达多个非洲猪瘟病毒保护性抗原基因,完成免疫效果评价。
 
  3.筛选确定适合于不同场所和环境的消毒剂及配套消毒方式2~3套。
 
  4.研制防治非洲猪瘟中草药、化药等防控制剂1~2种。
 
  5.发表高水平论文3~5篇。
 
  (三)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拟委托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牵头承担。涉及非洲猪瘟的实验研究,应由符合相应资质的参与单位负责实施。该公司一直从事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开发与成果产业化工作,是农业部指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之一。目前与农业部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共同扩建SPF猪场,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究,公司组建有农业部动物疫病防控生物技术与制品创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兽用生物制品技术研究与应用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大华农—中山大学“生物安全三级(BSL-3)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平台。建成了一支以院士、教授、行业专家、博士为带头人的高层次研发团队,研制出禽流感变异株疫苗等数十个动物疫病新型疫苗,科研成果在全国和东南亚等国家推广应用。
 
  三、有关要求
 
  (一) 申报方式。
 
  本专题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 支持强度及申报要求。
 
  1.支持强度:项目一1500万元、项目二500万元、项目三1000万元;
 
  2.申报要求:支持受托单位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共同申报实施。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整体申报,必须涵盖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3.项目实施期:3年。
 
  (三) 项目组织说明。
 
  1.申报项目采用论证方式评审,未通过论证,可不予立项。
 
  2.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3.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16 日~6 月13日17:00,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  日17:00,项目立项后,合同书与申报书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五) 联系人:
 
  1.农业农村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陈峰、叶毓峰,020-83163893、83163906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16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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