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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第三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912    评论:0
导读

2020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广告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前三季度,据不完全统计,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510件,罚没款3839.79万元。

  2020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广告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前三季度,据不完全统计,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510件,罚没款3839.79万元。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公布2020年第三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注意喽!这几类广告违法,走过路过可要看清楚了!

  你遇到过类似的吗?

  关键词

  “血液净化”

  “国内唯一批准减肥药”

  “婴儿天然抵抗力”

  “抗癌”

  “再造手指”

  “住宅、家具、食品”

  淮安清浦区小太阳孕婴用品生活馆

  违法事实回顾:

  ”一语“解读:

  ”任何食品类的广告在宣传中,都不能提及治疗作用的哦。“

  普法时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2020年8月,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扬州同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回顾:

  “一语”解读:

  “好像只有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才可以宣传治疗疾病的功能呢。”

  普法时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2020年8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苏州胖鱼鲜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回顾:

  经查

  当事人转发内容无法验证,

  并且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

  “一语”解读:

  “做广告的要记住!国家机关的名义千万不要用。”

  普法时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2020年4月,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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