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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枞阳县查处一起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1    评论:0
导读

“老杨明知故犯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存在传播疫情风险,我们既要依法给予经济重罚,还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近日,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与会人员一致表示。

  “老杨明知故犯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存在传播疫情风险,我们既要依法给予经济重罚,还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近日,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与会人员一致表示。

 

  老杨是枞阳县义津镇某菜业经营部的负责人。2月5日下午3时许,义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市场上地毯式摸排冷冻食品时得悉,老杨家的经营部可能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我们昨天上午还陪县疫情防控督导组去他家店里查过,没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啊!”执法人员心里直犯嘀咕。

 

  事不宜迟。约10分钟后,执法人员赶到老杨家的经营部,只见经营店铺长几十米,前面摆放着各种蔬菜和一个小冷库,中间摆有一个大冷库,大冷库后间隔一段距离处有个楼梯,通过楼梯可往二楼住处。“昨天两个冷库查过了,今天又要继续检查,你们放假也不休息,真是辛苦!”见到执法人员,老杨指着店内的冷库若无其事地说。

 

  执法人员分头对两个冷库进行检查,约半小时后检查结束,出来时个个冷得双手通红、身体直哆嗦,只发现两个冷库里面存放着大量蔬菜和国产冷冻食品,并无进口冷链食品。“是摸排的信息不准?还是另有其它冷库?”执法人员百思不解、心生疑问。

 

  “屋后面是仓库,就摆放着一些酒和日用百货。”见执法人员综合研判决定往后延伸检查时,老杨赶紧跑过来解释,神情依然镇定自若。随后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楼梯斜对面确实整整齐齐摆放着大量白酒,堆有两三米高。这时,一名执法人员想看下酒的真伪,便垫脚从最高处取白酒,突然从酒缝隙处发现酒后似乎有一扇门。“酒后面怎么有门?”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老杨一时答不上来,神情极不自然。当执法人员责令老杨将成堆的酒挪开时,他十分不情愿,一直站那儿不动。见状,执法人员自己动手,将酒挪开,发现酒后面确实是个冷库,库门紧闭。“这个冷库根本不用,平时都是放杂物的。”老杨慌张地说。

 

  约16时许,在执法人员的多轮说服教育下,老杨终于打开了冷库门,里面一片漆黑。借助手机灯光,执法人员费尽周折才找到冷库照明灯的开关,打开灯光,发现冷库角落处堆放着很多箱来自南美洲3个国家的进口冷链食品。“我以为你们过年过节不上班,想偷着卖搞点钱,哪知道节日期间查得这么紧。”现场老杨神情沮丧、十分懊悔。

 

  执法人员让老杨提供这些进口冷链食品“五证一码”(检验检疫报告、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报关单、监管仓出库证明以及安徽冷链追溯码)和进销货台账等时,现场老杨什么都提供不出,后于2月6日和8日补齐大部分进口冷链食品出仓手续。考虑到这些进口冷链食品可能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执法人员一边立即向当地医院报告,请求快速核酸检测,一边追踪产品销售去向。当天深夜,直到17份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现场环境和人员核酸样本检测无异常后,执法人员悬着的一颗心才落下。

 

  进一步调查发现,春节前夕,老杨抱着侥幸心理,从南京一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一次性购进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冷冻鸡脚、带骨牛肋排等冷冻食品70箱,购货物时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怕麻烦也没有向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报备,将这些进口冷链食品纳入枞阳集中监管仓监管,也未专柜专人销售,案发时已销售17箱。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鉴于此前该局已对当事人经营冷链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未建立进销货台账的违法行为下达过责令整改通知书,便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同时,对当事人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在枞阳县报备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一刻也不能马虎,要采取‘翻箱倒柜'’过筛子‘式的检查方式,常态化对冷库、餐饮单位冰箱的冷链食品彻底检查,不漏一户、不放过一件进口冷冻食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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