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云青通讯员庄娟萍
乳制品获证企业全纳入试点
食品可追溯体系被公认为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有力武器”。根据建设试点的工作安排,乳制品类全部获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此外,各县(市、区)将按照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50%的比例,在辖区内择优筛选出一定数量的食用植物油、白酒生产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各县(市、区)相关监管部门将指导企业严格规范录入原料验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产品销售、人员设备等关键追溯信息,试点推进,鼓励企业稳步实施追溯体系的信息化改造。
据悉,本月底前,我市将初步建成示范食品生产企业电子化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并从8月份开始试行追溯信息电子备案。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将检查试点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情况,对于建立追溯体系行动迟缓、追溯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特别是出现不真实信息或信息灭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今年将新增21个省级示范点
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个“以点带面”的示范过程。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部门着力于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选取了一些影响范围较大的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单位作为试点,尽可能让这些试点在行业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每个确立为试点的单位都必须使用电子台账软件管理食品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电子台账,并按规定上传至数据库。这也相当于,市民在试点购买的商品,均可查询到商品来源渠道,做到入市食品"来有影、去留踪"。”据介绍,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必须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全购销台账制度、食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临过期食品监管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食品质量自检等制度。
此外,示范点还必须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员。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管理工作,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指导企业履行进货查验、建立电子台账工作,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的食品下架退市工作。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28个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点,其中15个为省级示范点。今年,我市还将新增21个省级示范点。
记者了解到,去年,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为创建对象,建设200个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市级示范点,并从中择优推选100个省级示范点,其中,建设10个以经营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为主的企业示范点,从而初步建成以物流、信息流和管理流为一体的可追溯体系。
农作源头要求严格录入数据
此外,在农产品源头方面,近期,我市农业部门也加大力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据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试点建设,我市正在不断扩大农产品可追溯覆盖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企业、合作社是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组成体,试点企业只有严格录入上传农事操作过程中施肥、用药管理、采收、包装等环节的数据档案,才能确保农产品可追溯。”据介绍,今后,市农业部门将通过可追溯体系对农产品进行有效监控,降低农产品质量风险,从而带动品牌的进一步提升。
在水产品方面,我市正逐步建设并扩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范围。“今年以来,我市又新增了7家水产品可追溯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家养殖企业纳入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纳入市级可追溯试点的单位,可获得10万元财政补助;纳入省级可追溯试点的单位,省财政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叠加8万元资金补助。据悉,今后,该部门还将持续地扩大试点范围,争取至2017年,全市所有规模养殖企业全部纳入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