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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收购7项母公司资产涉及6亿资金 遭上交所问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463    评论:0
导读

11月25日,山西汾酒(600809)发布19条公告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以下简称“汾酒集团”)旗下七项酒类资产,交易金额超6亿元。11月27日,山西汾酒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中国网财经11月28日讯 11月25日,山西汾酒(600809)发布19条公告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以下简称“汾酒集团”)旗下七项酒类资产,交易金额超6亿元。11月27日,山西汾酒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据了解,此前七份收购公告涉及山西汾酒控股股东汾酒集团机器关联方资产,主要包括,山西汾酒拟1.97亿元收购汾酒集团所持的汾青酒厂100%股权,同时还计划以1.2亿元收购汾酒集团约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以213.33万元收购汾酒集团92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此外,山西汾酒将从汾酒集团手中分别以2.58亿元收购汾酒集团所持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以1194.95万元收购山西杏花村竹叶青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收购完成后,汾酒销售公司、竹叶青销售公司均将成为山西汾酒全资子公司。

  山西汾酒还将以1415.57万元收购汾酒集团宝泉福利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运输设备,以及92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同时以230.02万元收购兄弟公司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总金额合计超6亿元。

  对于一系列收购,山西汾酒表示,主要是为力了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白酒产能,同时进一步减少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以及保证相关资产的完整性等。

  针对以上收购,上交所要求披露,山西汾酒支付现金收购汾酒集团900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系 2019年9月30日汾酒集团缴纳3494.68万元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取得,本次评估作价8292.87万元;房屋建筑物系2019年7月29日汾酒集团从汾青酒厂受让取得,本次评估作价3731.6万元。

  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核实并补充披露由汾酒集团先行取得土地、房屋建筑物再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前次汾酒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并说明与本次评估作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存在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

  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的倡导下,山西汾酒今年上半年作出“严格控制公司关联交易规模,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2亿元,2020年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10亿元以内”的公开承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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