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企业动态 » 正文

维维股份子公司枝江酒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96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0    来源:北京商报网    浏览次数:672    评论:0
导读

1月9日晚,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维维股份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酒业”)于2019年度根据国家税务的有关规定对枝江酒业自2015年以来消费税的缴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补缴。

  北京商报讯 1月9日晚,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维维股份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酒业”)于2019年度根据国家税务的有关规定对枝江酒业自2015年以来消费税的缴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补缴。

  公告显示,枝江酒业于2019年度进行了自查补缴,补缴2015年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约1.14亿元、2016年消费税和附加税费7864.08万元、2017年消费税、附加税费和滞纳金68.03万元、2018年消费税、附加税费和滞纳金186.31万元,合计约1.96亿元。

  截至目前,枝江酒业所有应缴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清。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拟记入2019年当期损益,其中缴纳的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约1.95亿元拟记入税金及附加,缴纳的滞纳金37.19万元拟计入营业外支出。

  资料显示,2009年10月,维维股份斥资3.48亿元持股51%成为枝江酒业控股股东。不过近年来,枝江酒业业绩表现并不理想。数据显示,2015-2017年营收分别为10.66亿元、8.46亿元和5.19亿元。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01/10/619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