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十九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9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因企业倒闭、破产、注销、放弃、累计两年未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经研究决定,取消江西日增科技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本年度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docx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docx 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7日


